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英国人的口音分为三种,一种是工人阶级说的,一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发音,但还是会听出来带一点出生地的中产阶层口音,第三种就是王公贵族或是社会顶层精英会说的口音。
德拉科说的是威尔士口音,腔调听起来有点像唱歌,西弗勒斯小时候说话的口音带着一点中部工人阶级的口音,现在则是一口伦敦腔,她感觉非常得意,她觉得自己就像是卖花女里的那个语言学教授,而西弗勒斯则是被她严格训练出来的“淑女”。
他已经完成了蜕变,变得越来越迷人,她认为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是思想,在这个绝大多数男人认为有钱和掌握权力就代表成功的时代里,他走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华而不实的洛哈特在反黑魔法联盟里混得有多好,他这个黑巫师混得就有多差。
着装体现的是一种文化,男人的衣服是单调乏味的,女性的衣服则要多姿多彩地多,参加汉唐文化交流活动就不能穿旗袍了,同时又要迎合中国特色。用变形术变出来的衣服让她想起了麻瓜童话里的灰姑娘,到了午夜魔法失效,漂亮的裙子就会变成原样,再说她很喜欢麻瓜的创意。
一条细细的绳子交叉绑在脖子后面,黑色的塔夫绸流水一样服帖地贴在身上,仿佛只需要将绳子给解开,其他的都会顺着皮肤掉落到地上。
这才是她的风格,那条雪白的孕妇装一样的帝国高腰裙只有他那种活在十八世纪的人才会喜欢。
哈罗德百货公司的装饰富丽堂皇,有浓浓的埃及风情,麻瓜们手里提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炫耀战利品一样满载而归。
就活在别人眼光里的人而言,在工作日还能这么开心地随意逛街的生活方式应该很让人艳羡,可是她只扫了一眼那些女孩就不去看她们了。
失去了社交生活朵喀斯还是可以购物,她可以对着镜子欣赏自己的美貌,如同希腊神话里爱上自己倒影的少年,那只鹦鹉可以称赞她的美。
在波莫娜看来,有那个时间自我陶醉还不如多看两本书。
从1世纪起罗马人开始狂热的迷恋着东方来的丝绸,埃及艳后克莱奥帕特拉就是个狂热的丝绸爱好者,受到她的影响,征服者凯撒也开始穿丝绸。
当他穿着紫色的丝绸长袍出现在竞技场上引起了轰动,人人争相询问保民官身上这种华丽的布料来自何处,丝绸成为罗马人狂热追求的对象。古罗马的市场上丝绸的价格曾上扬至每磅约12两黄金的天价,造成罗马帝国黄金大量外流。
元老院断然制定法令禁止人们穿著丝衣,而理由除了黄金外流以外则是丝织品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为此甚至展开了一场雄辩。
在古罗马雄辩集第一卷记载:“我所看到的丝绸衣服,如果它的材质不能遮掩人的躯体,也不能令人显得庄重,这也能叫做衣服?少女们没有注意到她们放浪的举止,以至于成年人们可以透过她身上轻薄的丝衣看到她的身躯,丈夫、亲朋好友们对女性身体的了解深知不多于那些外国人所知道的。”
丝绸面料手感细腻、光滑,让人很难抵御它的诱惑,波莫娜很想看到黑巫师西弗勒斯穿着这种材质的衣服,如古代祭祀一样施展魔法,可惜那是黑魔王的风格。她给他买的是丝绸的睡袍、睡衣,虽然一开始她是打算戏弄他,给他买有很蠢图案的衣服,可是事到临头她还是往她喜欢的风格买。
蓝宝石代表智慧,海洋之心的幽兰色真的太美了,一直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这种沉静的颜色很适合他。
“为什么不买黑色的?”纳西莎也在给卢修斯买睡衣,那是非常华丽的亮银色,和卢修斯的眼睛颜色和配。
“我可不想半夜起来以为身边多了个伏地蝠。”她满意地看着自己手中的深海蓝,这种服帖的衣服当然不会穿出门了,她想象着隔着衣服看到他肌肉线条的样子,顿时觉得浑身发热。
“为什么阿斯托尼亚也来了?”纳西莎看着和赫敏一起聊天的未来儿媳,罗恩韦斯莱最终还是来了,他就像西弗勒斯说的那样百无聊赖,巴不得快点走。
“吃饭的时候德拉科叫来的。”挑中了满意的睡衣她又在选第二套备用,哪一套都不如之前的那套让她满意。
“我不喜欢她。”纳西莎不高兴得说“卢修斯让我问你,你在来去屋布置的魔法植物是什么?”
“你怎么不拐弯抹角了,茜茜,你这样可一点都不斯莱特林。”波莫娜笑道。
“别那么浪费,我记得西弗勒斯邀请你参加舞会是用的这个理由。”纳西莎冷笑道“他直接问就可以了,对吗?”
秦晚沈宴辞结局 易鸣李悦悦 疯了吧我全家带着金手指穿越了 [东方不败同人] 穿成杨莲亭和东方不败在一起了 全息模拟犯罪直播,我只演一次 重回82:我女儿一个都不能少 重回1980当媒人 相貌平平,但清冷万人迷[快穿] 都养猫了还谈啥恋爱 秦晚沈宴辞的名字叫什么 雄途志远 [综漫] 死而复生后他们想让我安息 秦晚沈宴辞 道君:从上品金丹开始 绝代无双 冷傲前妻悔恨终身 [原神] 给所有美少年一个家 犯贱 尔尔辞晚(兄妹) 易鸣阎君
(都市热血小说)叶龙曾是世界上公认的文武奇才,所到之处,再强大的敌人也得望风而逃。然而,就是这样的叱咤风云人物却突然放弃耀眼光环,回到灯红酒绿的都市保护大小姐!他性格冷酷张狂,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凭借惊人的本能和超人的智力,在繁华的天骄市上演一场激情四射的热血人生!PS本书读者群128492045(豆丹家族)...
已完结,新书求支持!小神医魂穿女尊王朝,原主臭名昭著,残暴不仁,身后留下一堆烂摊子。家徒四壁,茅屋漏雨,粮缸又已见了底。面对美貌的夫君,又瞅瞅丑不拉叽的自己,她狂奔在一条通往钢牙小白兔的康庄大道上!敢觊觎她夫君?揍,没有拳头解决不了的事情!如果有,那就接着揍!穷?医术,香粉,布艺,美食,酒庄,生意做起来,铺子开...
作为一个无节操无底线无尺度的三无大龄少女,男人于她而言不过是解决生理需求的生活用品,所以她并不在意他们视她如玩物,将她介绍给别人,搂着名门千金假装不认识她,故意贬低她否认与她的情史,利用她欺骗她甚至当众羞辱她。她很懒,懒得跟无所谓的人计较太多。但,等她识趣地走人了还指望她乖乖躺回他们身下?他们以为全世界的男人只有他们才长了根能用的东西?她只想说,呵呵。Nph文,6个男主,有处有非处,伪骨科。已完结~感谢所有妹子们!...
师父死了,留下美艳师娘,一堆的人打主意,李福根要怎么才能保住师娘呢?...
谁说穿越后宫就是圣宠不衰六宫无妃的幸福生涯?她保证不打死他!过来,朕不打你。放屁!渺渺,过来朕抱。谁信!苏渺,再不过来打断你的狗腿!皇上苏渺一睁眼就是冷宫的四堵灰墙,简直凄凄惨惨戚戚!为了保住她的腿,只好狗腿的腻在皇帝陛下身边,惹得众人纷纷嫉恨白眼,直骂妖妃。可惜皇帝陛下不知怎的就宠上了这个冷宫弃妃,明明一开始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如今却大有昏聩独宠的意思。前朝后宫无不盼着她失宠的那一天,可是等着等着她似乎就此长盛不衰了!等他们反应过来,哪儿还有什么后宫啊?六宫粉黛,就剩她一人了!1v1,身心干净...
我是空间的旅人,时间的行者我追逐真理,寻觅起源我行走诸天,求真万界我是传道者,亦是冒险家。另外,我真的很凶,超凶(看封面)!声明1本书尽量走合理认知世界的路线,有自己的观点设定,不喜勿扰!声明2本书中的内容并不真科学,并不全合理,因为没有实际基础,纯属作者菌的蘑菇想法,作者也写不出全无bug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