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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道格拉斯勋爵(lordalfreddougs)自述:
&esp;&esp;牛津的生活时沉闷的。即使是娱乐,也沉闷得令人毫无兴趣。那些交际花们让我的同学瞪大眼睛的把戏,我五岁的时候就看过了,她们奶白的皮肤贴在我父亲长满汗毛的鸡皮上,就像漂浮在咖啡上的泡沫。
&esp;&esp;这些女人的劣质香水让我窒息,但是学校的课堂同样乏味。那些老家伙所教的文法,作品,语言,我都听过;学过。他们就像唱片机,反复播放同一首曲子,令人昏昏欲睡。
&esp;&esp;第一次让我生出兴趣的是学校的一场公演。我的好哥们的新女友强硬地拉着他去看,于是他又拉上了我,以便有人能够在看剧时一同打发打发时间。剧目的名字我早就听过很多遍了,却从未想去看过。直到这场歌剧结束,我才记住了它的全名:《道林格雷的肖像》。
&esp;&esp;不得不说,我被它完全迷住了。不是因为唱腔,而是因为台词——从第一幕起,几乎每一句台词都说到了我心里!尤其是亨利勋爵,他的舌绽莲花是多么迷人!相形之下,巴兹尔多说一句话都显得有些聒噪了。
&esp;&esp;第二天,我在图书馆开门时就冲了进去,直奔管理员指点的书架。谢天谢地,图书馆开门总比那些懒惰的书店要早。d-d-d,啊,在这里了,就是它,《道林格雷的肖像》!书的封面配着但丁的插画,但是这幅插画依然没有我心中的道林迷人。
&esp;&esp;看舞台剧的时候,我不得不浪费时间在那些可笑的女戏子和化学家上。看书就自由多了,我可以尽情的阅读自己喜欢的段落,直到开口就能背诵为止。我的朋友说我简直疯了,我的室友说我至少读了同一本书二十遍——他显然是个傻瓜,我上周就读满二十遍了。
&esp;&esp;读到后来,我放佛能听到这本书的作者在我耳廓边说话,用他和亨利勋爵一样,丝绒般的嗓音。据说他也毕业于牛津大学——奥斯卡王尔德,我必须要认识他!
&esp;&esp;tobent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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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波西的番外还没想好是上一世的还是他们交换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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